Text Found 20230904803018 / 承担。 除上述费用外,其他费用均由 第五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5-1甲方应确保该房屋交付时符合规定的安全条件。租赁期间,乙方发现该房屋及本合同附件 中列明的附属设施、设备有损坏或故障时,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;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 日内进行维修或委托乙方进行维修。 甲方逾期不维修、也不委托乙方进行维修的,乙方可代为维修,费用由甲方承担。 5-2乙方应对该房屋的使用安全负责。租赁期间,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、设 备,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,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、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的,乙方应负责修 复。 乙方不维修的,甲方可代为维修,费用由乙方承担。 5-3租赁期间,甲方应定期对该房屋进行检查、养护,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、设备处于正 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。甲方应在检查养护前 /日通知乙方。检查养护时,乙方应予以配合。 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。 5-4乙方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,应在签订本合同时,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;如在 本合同附件中未约定的,则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。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报批的,则应由 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,方可进行。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归属、维修责任及合同终 止后的处置,由甲、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中约定。 5-5租赁期间,甲方可以授权第三方机构察看房屋安全情况。乙方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 规定,致使房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,被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的,第三方机构可以代为整改,并可 采取必要措施,保证房屋使用安全,因此产生的损失,由乙方承担。 第六条转租、承租权转让和交换 6-1租赁期间,乙方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,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,并符合国家和 本市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。乙方转租该房屋的,应与次承租人订立书面的转租合同。 6-2租赁期间,未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,乙方不得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承租或与他人承租的居住 房屋进行交换。 第七条抵押和出售 7-1租赁期间,甲方需抵押该房屋的,应当在抵押前书面告知乙方,并向乙方承诺该房屋抵押 后当事人协议处分该房屋前_/_日书面征询乙方购买该房屋的意见。乙方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的,在 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。 7-2租赁期间,甲方需出售该房屋的,应提前 / 个月书面告知乙方,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。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告知/_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,即为放弃优先购买权。 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,甲方应与受让方在出售合同中约定,由受让方继续履行租赁合同。转让前需 实地看房的,甲方应与乙方进行协商,未经协商一致的,乙方可以拒绝。 第八条续租 / 个月书面 8-1甲、乙双方约定,该房屋租赁期满甲方不再继续出租的,应于租期届满前 20230904803018 5/10 合同编号: